【書訊】爬野樹的人

 

    書名:爬野樹的人

    作者:理查.普雷斯頓(Richard Preston)

    譯者:黃芳田

    出版社:遠流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08年07月01日

 

 

內容簡介

在美國西北部,隱藏在多霧的溫帶雨林裡,有許多全世界最巨大、最高聳的生物--那是神秘的千年紅杉森林。地球上已有百分之九十六的紅杉遭到砍伐,但在深遠不為人知的加州森林裡,依然保存了少數未曾有人發現的巨樹,最高可達一百多公尺,相當於三十五層樓高,樹幹更達九公尺寬,整棵樹宛如一座巨大的尖塔般教堂,伸入山中雲深不知處。

長久以來,人們認為紅杉實在太高了,根本不可能爬到一百多公尺高的樹冠層,因此樹上的生態系是一片前所未知的處女地,有人認為那是「生物荒漠」,完全沒有任何生物;有人則認為那是極其驚人的寶庫,生物種類高達大自然所有物種的一半。終於,結合了植物學家、自然愛好者、攀岩好手、矢志尋找世上最高樹的怪胎等一群人的傻勁與力量,勇敢闖入美麗而危險的紅杉森林,攀上前人未曾攀爬的「野樹」,也逐漸揭開高聳樹冠層的神秘面紗。

作者普雷斯頓是多本《紐約時報》暢銷書的作者,原本只想為《紐約客》雜誌撰寫攀樹專文,過程中一邊尋找資料、一邊學習攀樹,意外與這群奇特的「攀樹人」相遇。他親自深入這片為人所遺忘的神秘紅杉森林,隨著植物學家攀爬全世界最高聳的巨樹,寫出這本令人難忘的冒險故事。

 

作者/理查‧普雷斯頓(Richard Preston)

美國著名科普作家,普林斯頓大學博士,自1985年開始為《紐約客》雜誌長期撰稿,作品《伊波拉浩劫》(The Hot Zone)曾高踞紐約時報非小說類暢銷排行榜61週,並改編為電影《危機總動員》,與他的另外兩部作品《試管中的惡魔》(The Demon in the Freezer)及《眼鏡蛇事件》(The Cobra Event)並稱「黑色生物學三部曲」,備受好評。

他曾獲頒麻省理工學院「麥德莫特人文類獎」、美國物理學會科普寫作獎、美國海外新聞協會獎「最佳環境議題報導類」,也是迄今唯一榮獲美國疾病防制中心「防疫鬥士獎」的非醫師人士,美國天文物理學會還以他的名字命名一顆小行星。


譯者/黃芳田

台灣高雄市人,國立師範大學國文系畢業,曾任教師、記者,現定居香港,從事翻譯、寫作,近期譯有《蕨樂園》、《我的大英百科狂想曲》、《綠色奇蹟》、《為愛活下去》、《母親與女兒》等書。

 

搶先試閱

第一章 無名樹

一九八七年十月中的某一天,一輛七○年代生產的本田喜美破爛老爺車,沿著俄勒岡海岸高速公路疾馳,經由陸岬向南駛去。車身是粉藍色,掛有阿拉斯加車牌。激浪拍擊著公路下方的浪蝕岩柱,濺起浪花,使得空氣中瀰漫著薄霧般的水氣。這輛車轉彎駛入靠近海邊一處無人的停車場,停了下來。

有個看來很結實的年輕人從駕駛座這邊下了車,一頭棕髮已經出現少年白,由於戴了一副金絲邊眼鏡,增添了幾分知識份子的神態。他名叫馬伍德.哈里斯(Marwood Harris,大家都叫他馬諦),是波特蘭市瑞德學院(Reed College)的大四學生,主修英文和歷史。他往停車場旁邊走去,拉開褲襠拉鍊,接著響起一陣水濺在地上的聲音。

與此同時,有個高瘦的年輕人從車子另一邊的乘客座下了車,他有張瘦骨嶙峋的臉,棕眼,亂蓬蓬的棕髮夾雜著一綹綹曬成淺色的髮絲,脖子上掛了觀鳥望遠鏡。史考特.斯雷特(Scott Sillett)是亞利桑那大學的大三學生,二十一歲,趁著學校放秋假到俄勒岡一遊。他舉起了望遠鏡,開始觀察順著激浪飛跑的一群水鳥。

這輛本田喜美車的內裝是用藍色樹脂做的,後座堆滿了露營用具,滿到頂著車窗。眼下這堆東西動了起來,有條腿伸出來,接著是一聲咒罵,第三個年輕人好不容易才從車裡下來,站起身。「馬諦,你這車子遲早會害死我們大家。」他對馬伍德說。這人是史提芬.斯雷特(Stephen C. Sillett),史考特的弟弟,大家叫他史提夫。史提夫十九歲,在瑞德學院念大三,主修生物學。他比哥哥矮,但肌肉更發達,頭上紮了天藍色頭巾,像頂扁帽,蓬鬆如羽的淺棕色頭髮從頭巾下沿垂了下來。他雙肩外擴,方臉上有雙凹陷的深棕色眼睛,眼神小心謹慎。兩兄弟並肩站著觀鳥,湧湧而來的秋天捲浪,濤聲連綿不絕,襯托出兩人的身影。史考特把望遠鏡遞給弟弟時,兩人的手接觸了一下,兩兄弟的雙手看起來很像,都很細緻靈巧、動作靈活。

史考特轉身對馬伍德說:「馬諦,我想你的車應該改名叫『藍色樹脂墓窖』,這是說,萬一我們掉到懸崖下,或者被運木材的卡車狠狠擦撞到的話,就會變成這樣了。」

「好小子,你遲早會給我們搞出一場超恐怖的撞車,」史提夫對馬伍德說:「你得讓史考特來開車。」(史提夫自己不會開車。)

但馬伍德一點也不想讓史考特幫忙開車。「這車很自成一格的。」他向斯特雷兄弟解釋。理論上,他是自己修理車子;實際上,他很擔心這車。最近他留意到車子引擎開始發出像縫衣機的喀啦喀啦響聲,也警覺到車蓋底下冒出一股不祥的怪氣味,有點像是火爐上乾燒著一口空鐵鍋卻忘了拿開而發出的氣息。馬伍德凝神想著這些現象,並思索其中究竟,他又想到:是不是該幫車子換油呢?他相當肯定大概兩年前在阿拉斯加換過油,差不多就在車牌到期的時候。從那之後,這輛車子又行駛了三萬二千公里,既沒有登記,也沒有買保險,更沒有保養維修過,完全不合法又不合機械規格。「我擔心你會搞砸了。」他對史考特說。

史提夫把望遠鏡遞給哥哥,然後爬進這藍色樹脂墓窖的後座。「兩個好小子,上路吧!」他說:「我們得去看看那些高大的紅杉。」

他們打算跋山涉水去遊覽加州一個州立小公園,這個小公園擁有多座古老紅杉林。三個年輕人都沒有見過紅杉。對此史提夫似乎非常來勁。

那一天,史提夫在北加州紅杉林小徑一路快步領先,終於來到一條向西流的溪邊,停下腳步打量周圍。小溪附近有一叢大樹,他想要看清楚一點,於是離開小徑,開始朝林下灌木叢中開路前進,馬伍德也跟在他後面進入密叢中。

史考特匆匆追上來,發現史提夫正領著他們,走進拱立在溪流之上、宛若隧道的綠樹蔭中。這條綠樹隧道突然中斷,眼前豁然開朗,只見一叢高大的紅杉林。史提夫和馬伍德放下背包,探查起這個領域,最後站在一棵大紅杉的樹底下望著樹冠。

「樹獾,你有什麼看法?」馬伍德低聲問史提夫。

「這棵樹讓我猛流口水。」

史考特問他們打算做什麼,兩人沒有正面回答,反而開始繞著樹底周圍走著,一面抬頭盯著樹上。這棵紅杉大約有九十公尺高,差不多等於三十層樓高,靠近根部的樹幹直徑約有四點五公尺。樹幹本身是樹皮嶙峋的龐大圓柱體,下半部根本沒有側枝,到了離地面很高的地方才有幾簇小小的側枝從樹幹冒出來;接著,再往更高處出現了大團糾結的主枝,一路伸展到視野之外,埋沒在大片綠葉之中。他們根本見不到樹頂。之前(起碼是從歐洲人來到這個地方至今)是否有人曾經留意過這棵樹,實在令人好奇。最早住在草原溪周圍一帶的是尤羅克人(Yurok),就我所知,他們並沒有為紅杉個別命名,不過必然對這些巨木很熟悉。這棵無名樹是紅杉中的巨人。

「沒辦法。」馬伍德抬頭凝望著樹幹,若有所思地說。

「我倒看出一個辦法。」史提夫說。

史考特就站在他們身邊。「你們兩個傢伙該不是要去爬這棵樹吧?」他說。

沒有人回答。史提夫往後退幾步,然後連跑帶跳,往矗立在無名樹旁邊的一株小紅杉躍上去,抓住了那株小樹離地大約二公尺的一根側枝,突然間就已經站在側枝上面了——他的動作流暢,一個翻身就晃上去。接著他從一根側枝爬到另一根,步步高升往小紅杉上方爬去。馬伍德看了史考特一眼,一臉「心思已經專注到別處去」的表情,拂拂兩手灰塵便往樹上躍去,跟在史提夫後面。兩個瑞德學院的學生就這樣赤手爬起樹來,既沒有繩索也沒有安全設備。

「嘿,你們兩個傢伙,我真的認為這樣做不太聰明耶。」史考特在他們背後大喊:「知道嗎?我們得繼續往前走才對。你們聽到沒有?史提夫?馬諦?史提夫?」

不到十分鐘,史提夫已經快爬到這棵小樹的頂上。樹的最頂部稱為「領枝」(Leader),有點像是樹朝太陽生長時用來探路的手指。

史提夫開始沿著領枝往上爬,爬在那些細弱的側枝上,動作非常小心而緩慢,就這樣爬到一根比他手腕還細的側枝上,側枝因承受他的體重而搖晃起來。這時他發現自己竟然站在離地面二十公尺的高處,一手抓著領枝,在這側枝上保持身體平衡。他已經爬到了盡可能的高處,望著對面那棵巨大紅杉無名樹。

叢叢側枝從他對面龐大的樹幹上糾結向外伸出,在這高度的樹幹直徑大約有三點五公尺,看起來像堵弧形牆壁。這堵牆壁正好有一根小側枝伸到他面前,他想抓住這根側枝,於是慢慢朝向它挪動過去,腳下這株較小紅杉的領枝也隨著他的體重逐漸彎曲。

小紅杉和無名樹側枝之間隔著一段距離,馬伍德和史提夫在地面仰望時並沒有看出這間隔,還以為小紅杉的側枝和大紅杉的側枝銜接在一起,大可從側枝走過去。

史提夫研究情況之後,認為要是能伸展得夠遠,說不定可以抓住無名樹的那根小側枝。他想,這可得讓自己大大伸展才行,於是一手夾住領枝,另一手竭盡所能地伸長出去,像隻展翅的老鷹。他傾身向前,小紅杉開始彎曲接近無名樹,但是仍然碰不到那根目標側枝。

這下子他陷在難題裡。

馬伍德攀住史提夫下方的側枝,透過金邊眼鏡仰望著他。

史提夫暫停下來,舉頭望向無名樹的樹冠,深不可測、充滿爆炸性、神秘難解。他又往二十公尺的下方看看。

史提夫有懼高症,這是一種對高度不由自主產生恐懼感的反應,大多數人多少都有一點,有些人則特別嚴重。他的懼高症還不至於很嚴重,不過會突如其來發生。位於高處時,他會開始感到有點頭暈,一陣驚慌感襲上心頭,充滿了對下方空蕩空間的恐懼,不由得低聲自言自語起來,嘴裡說著「喔……喔」,然後有種愈來愈強的失重加速感,到最後可以確實感受到自己身體掉了下去,穿過空間,落入死亡。離地面十五公尺的高處是攀樹者所知的「紅標線」,他們的經驗法則是這樣的:如果你從十五公尺高處掉到堅硬的地面上,那就大有可能死掉。事實上,一個成年人從三公尺高處墜落也很容易死掉,這是說假如腦袋先著地的話。

一個人如果穿越空間掉下來,通常是頭朝下先落地。之所以會有這種情況,是因為大多數人都是上半身比下半身重,因此在落下來的過程中,整個人會顛倒、頭下腳上,就像是尖端加重的箭。從三公尺高處頭朝下掉下來,先是會撞破頭骨,接著折斷脖子、摧毀腦子,撞得脊髓和頭骨底部脫離,當場死亡。無論墜落者是以什麼方式落地,落地時的撞擊通常會摔斷背部,造成癱瘓(要是倖免一死的話)。萬一是腳先落地,衝擊波會向上傳導到雙腿,造成多處骨折,還會震散下半部脊椎骨,於是切斷脊髓。肺部也會遭到衝擊力震壞,或是被骨折的肋骨戳破,這時壓扁或破裂的肺就會灌進血液,使墜落者溺死於自己的血液中。主要的內臟如肝、腎、脾、膀胱和大動脈,都有可能因為這樣的撞擊而破裂,造成體腔充血,那是嚴重的內出血。

史提夫差不多等於置身在大馬戲團的最高處,他開始覺得肚子一陣不舒服,彷彿就要全部屙在褲子裡。這可不妙,因為他就站在馬伍德頭頂上方。他盡力集中心思到眼前的難題上。這間距其實並不是很大,他心想。他得躍離這株小紅杉、跳向那棵大紅杉,然後用雙手抓住一根側枝,就像抓住高空鞦韆的橫桿一樣。他必須往上跳高,否則身體不會俐落地離開這株小紅杉的側枝,反而會被側枝纏住而掉下去。要是站在地面上必須這樣跳高的話,我就做得到,他心想。所以就物理法則來說,如果在地面上做得到,那麼在這樹上又有什麼理由做不到?他強迫自己放開抓住小紅杉的那隻手。只要放開就好。

*本書書介由遠流出版提供

 

買書去!

看完後我覺得...

留言

預設頭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