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除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公務車及緊急救護車輛外,其他未經核准禁止進出大鹿林道東線

內政部113.1.25台內園字第1131280036號公告

主旨:除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公務車及緊急救護車輛外,其他車輛未經核准者,禁止進出觀霧大鹿林道東線。

依據: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七款。

公告事項:大鹿林道東線因連續颱風及豪雨造成路況嚴重不佳,並受地質限制修護不易,本路段自公告日起除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公務車及緊急救護車輛外,其他車輛未經核准者、禁止進出觀霧大鹿林道東線。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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