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行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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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瑞穗

【步道.部道】光復瑞穗區體驗師之遊程紀錄可以用「圖文紀錄」或「影片紀錄」方式呈現,相關紀錄最晚需於8/10(一)前完成,並上傳至健行筆記心得區

體驗紀錄基本規範

一、圖文式體驗紀錄規範

1. 文字紀錄

至少2,000字以上,內容需包含以下資訊。

  • 60%:森林園區介紹、園區景點等相關紀錄
  • 20%:農事、文化或手作活動之體驗紀錄
  • 10%:在地伴手禮介紹
  • 10%:自由發揮,可為個人心得、沿途順遊景點或其他有興趣之週邊步道

2.相片紀錄

至少20張照片以上,內容需包含以下畫面。

  • 指定之森林園區、園區景點的相關照片
  • 從事體驗活動之相關照片
  • 伴手禮及該店家外觀之照片

文章最後需置放林務局、健行筆記之LOGO,相關LOGO素材將於獲選時提供予您。

二、影片式體驗紀錄規範

1.片長需求

片長最短3分鐘,最長不超過10分鐘。

2.畫面需求

畫面需包含以下資訊:

  • 森林園區介紹、園區景點等相關畫面
  • 從事體驗活動之相關畫面
  • 伴手禮及該店家外觀之畫面
  • 可自由發揮錄製個人心得、沿途順遊景點

影片片尾需置放林務局、健行筆記之LOGO,相關LOGO素材將會於獲選時提供予您。

【部落體驗師活動相關規範】
  • 林務局、健行筆記得刊登及使用體驗師活動之照片及影片。
  • 旅遊獎勵金採二期支付,行前預付五成獎勵金,另五成獎勵金將於體驗師提交行程紀錄、經審核無誤後匯入指定帳戶。
  • 裝備於行前寄至體驗師指定地址。(限台灣本島/一處)
  • 若獲選者未於期限內履行體驗紀錄產出義務、或產出之紀錄未符合基本規範,主辦單位所贊助之旅遊獎勵金,獲選者需全數退回予主辦單位。

  • 本活動由林務局X健行筆記共同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