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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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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山岳
從有開始有『爬百岳』這個想法時,大叔開始查了查這百岳到底是哪些。
眾多山中,就屬中央尖這名字既稱頭又霸氣!!
當然,當下完全不知道它的難度,只是傻傻地有著『找時間去爬爬也不錯』啊這樣北爛的想法。
隨著第一座百岳志佳陽的入帳,感受自己全身痠痛的鳥樣,大叔才開始瞭解到
『中央尖』不是我想爬就可以爬的呢,乾。
前年受邀參加位於華山文創園區舉辦的『Up to 3705』展覽,讓大叔再度燃起踏上中央尖的決心。
這次大叔開始為了中央尖認真做準備。
但看看別人的紀錄,這座山可不是當時的大叔能夠負荷的。
無論是體能、專業、經驗,大叔只有旁邊玩沙的份,越級打怪的結果不是被山留下陪吃飯就是等著給別人救。
體能不行?
那就先跑步吧!!
為什麼要跑步,大叔也不知道,只是直覺跑步可以練身體,把自己心肺功能增強,不至於讓自己在山上喘到不要不要的。
專業不行?
那就上課做功課吧!!
網路上資料這麼多,至少得先看得懂路線圖吧,最起碼得讓自己懂得行程規劃、時間分配以及自救技巧。
經驗不行?
那就.............直接上陣練功吧!!
俗話說的好,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一次真實的實戰演練絕對抵過百次的紙上談兵,直接爬山練功是最好獲得經驗的方式。
這開始了大叔的獨攀練功之路。
獨攀在台灣是一個禁忌的名詞,他代表的多半是『白目』、『浪費國家資源』、『出事不要找人救』等等負面詞。
幹譙的理由也非常鏗鏘有力,讓人難以反駁。
但大叔從未想要反駁過。
人類是一種非常奇妙的生物,據說人類是動物界少數會為了爽而嘿咻的物種,另一種則是海豚。
所以很多事情對於人類而言,他的思考、行為並無法像電子訊號那般一對一的反應。
人生就是由一連串的選擇組成
但這選擇,關鍵點在於價值觀,而不是邏輯
近期李明翰的事情被幹翻,大叔看了很感慨。
無論是正方(支持獨攀/登山)與反方(反對獨攀/登山)的說詞都相當有說服力。
正方的說法是獨攀是自由行為,在法規允許下有何不可。
反方的說詞則是失事率高,徒增人力、金錢資源浪費。
在一場辯論之中,雙方本就會攻訐對方不利之點。
正方以價值觀作為出發點,反方以邏輯作為出發點。
雙方你來我往,永遠打得對方體無完膚,但也被敲得滿頭包。
所以這樣的討論最後都變成我講我的道理,你唱你的論調。
大家都在自己的立場發言,沒有交集點。
換位思考是一個非常好刺激腦袋的方式。
如果正方採取邏輯觀點出發,反方採取價值觀立場闡述,是否能將這件事情做更深度的討論呢?
邏輯思考時間
人類組成社會、成立規範,為的就是讓社會行進的更有效率。
所以我們有法律,去處罰那些不遵守規範的人,或是去遏止徒增損失的行為。
所以大叔拋出這個邏輯議題:
登山比起其他人類現今存在的活動,造成的社會損耗真的比較大嗎?
那我們就以大家最常做的社會人行為: 開車 這件事來比較。
一件能提升效率的事物,必定也帶來相對的風險,如同投資基金有賺有賠,投資人應詳細審閱投資說明書這段話道理是一樣的。
評斷風險的方式不外乎就是發生率以及發生後所造成的損失程度。
如果效率整體遠大於後面兩者,人類自然會接納這樣的風險與損失。
以民國103年為例
雪霸國家公園的登山人數是34469人(ref: https://goo.gl/2LroPg)
玉山國家公園的登山人數是33796人(https://goo.gl/5Vx4NG)
太魯閣國家公園的登山人數大叔沒找到,我們先假設與上面兩國家公園人數差不多,33000人左右。
所以一年申請登山的人數大約是10萬人。
那麼失事率呢?
首先我們來看發生件數,為190 (ref: 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501&ListID=3611)
所以整體失事率為190 / 100000 = 0.19%。
再從失事人員狀態細分,如連結敘述:
"於190件山域意外事故救援案件中,尋獲被救者部分,分為無傷病者239人、有傷病94人、22人死亡及8人失蹤。資料顯示大部分請求救援者,並非都是傷病患,有65.8%是未受傷"。
所以重大事故發生率為 190 X 34.2% = 65人,65 / = 0.065%
假設傷病、死亡、失蹤人口所造成社會成本都如李明翰一般為150W,所以民國103年所造成的總社會成本為 (94+22+8) X 150W = 1.86億元
其他無傷病者暫先忽略,因為這方面較難估計。
再讓我們來比較我們平日常做的另一種風險行為: 駕車。
在民國103年A1類(總肇事件數為1770件。(ref: 請搜尋103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者與原因分析)
p.s. A1類道路交通事故指致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意思就是重大事故。
肇事率為0.19% (http://www.hpb.gov.tw/files/11-1000-136.php)。
這1770件的重大事件,所造成的社會損失是多少呢?
雙方車子的價格、救護車、醫療費用等等,估計起來200W跑不掉。
所以駕車所造成的損失,一年所造成的社會成本為1770 X 200W = 35.4億元。
這邊暫時也忽略輕度車禍以及重大車禍後的隱藏成本損失。
所以就邏輯看起來,登山失事所造成的損失並未像如駕車那般高,
駕車肇事率甚至是登山的2.92倍,損失更高達19倍!!
那為何撻伐登山比開車還來的嚴重呢?
等等!!
你說這數字有問題,因為雙方車子是雙方自己的損失啊,怎麼可以算在社會成本的支出呢?
對,這是大叔想要討論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救援費用的支出責任方究竟為誰。
假設上述兩者的損失都承擔在社會大眾上,那麼駕車其實不比登山安全,風險也並不比登山低,且當意外發生後所造成的損失其實遠大於登山。
但差別是,登山所花費的救援費用現階段是由大眾承擔。
所以李明翰錯了嗎?
當他姐姐說準備好150W支付救援費用,政府不收,網友罵翻。
你可以說他矯情,早就知道政府不會收,所以故意說那些冠冕堂皇的話。
你也可以說他徒增國家資源浪費,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風險要全民承擔。
反面網友的說法,不外乎就是國家不收你可以捐到其他機構啊!!
但反面網友的說法卻有很大的邏輯問題,這筆損失應當是救援方接下的,但受限於行政法令無法接收這筆款項,所以這時反方的網友變成是以『價值觀』與『感受(情緒)』出發點的言論。
簡單說,就是李明翰你TMD的把錢吐出來就對了,管你給誰,我就是你要受處罰!!因為獨攀就是不對!!獨攀失事率就是高!!
獨攀到底對不對很難定論,如同大叔前面所說,這是價值觀選擇的問題。
但失事率並不比駕車造成重大事故來的高,損失也不如駕車來的大。
當反方看到這樣的數據時,是否也會依照相同邏輯,高唱著"大家都不要開車"呢?
所以我們來做一種假設,假使現今登山的救援費用都是登山者自己負擔,你是否認同這樣的概念呢?
如果身為反方的你認同,那這一連串的討論才能有一個基本的共識,那就是:
問題出在『救援的付費機制未妥善建立』。
假使身為反方的你仍然不認同,仍認為獨攀者再負擔救援費用之餘仍要受一定的處罰,那就代表你只是展現出:『對於不關於己的權利漠不關心』而已。
想像一件你平常喜歡的嗜好,無論是喝酒、游泳、跑步等等...
你喝醉躺路邊後,被路人叫救護車抬進醫院後,你需額外遭受處罰,哪怕你負擔了這筆費用。
你游泳不小心溺水,被救生員救上岸後,你仍須被處以額外處罰,哪怕你願意給予救生員一筆額外救援費用。
你跑步不小心扭傷腳,在負擔醫藥費用後仍要被處以其他罰金甚至刑事除罰。
當我們願意負擔我們進行活動所發生意外的社會成本時,你是否願意對所有活動一視同仁?看待你所喜好的如同登山這活動?
『對於不關於己的權利漠不關心』
這大叔一直認為是妨礙社會文明進步的原罪。
如同前面所說的,假使駕車的失事率、損失都高於登山,為何要禁登山不禁駕車呢?
最直接原因不外乎就是:不能開車我會很麻煩,但不能登山我沒差。
牽涉到自己的權利而在乎是人性,關注其他人的權利則是文明。
當然這邊反方可能衍生出兩種論點,第一種是:『我是禁止獨攀!!不是禁止登山!』
另一種則是:『登山就是危險,本來就該全面禁止!!』
這邊回到最初的討論,即便是獨攀,只要他願意負擔自己的救援費用,你是否就此贊成獨攀這項決定?即便你不認同也不再反對呢?
一個社會的文表現在於是否能換位替他人的權利思考。
哪怕這個權利與自己全然無關。
台灣人其實已經逐漸往文明社會的方向前進。
支持彩虹運動就是最佳的案例。
大叔相信絕大數人都非同志,也就是說同性結婚合法化跟我們自身都沒有切身關連,但在現今社會贊成者壓倒性的大過反對者。
哪怕這權利與自己完全無關,我們仍為這屬於少數人的權利誓死奮戰,因為我們懂得換位思考,我們知道每個個體都有所謂的獨特性。
即便不是他們的一員,我們仍願意為他們的權利努力。
這不就是一個文明社會的表現嗎?尊重多元、接納少數、傾聽不同的聲音。
當然,或許彩虹運動政治表象太重,因為他能獲得國際的注目與高度評價,所以絕大數人在不知不覺中受影響進而支持。
但大叔相信,沒有一定教育素養的大眾,沒有自我思考能力的人們,仍難眾志成城的推動並通過這項法案。
今天我們將彩虹運動換成登山,為何就有截然不同的感受呢?
媒體未善盡誠實報導的責任
台灣媒體斷章取義大概是眾所皆知的事情。
一段10分鐘的訪談只要節錄個10秒鐘即可,哪怕前句不接後句也無所謂,因為就是會有民眾買帳。
而這些買帳的民眾,不就是帶有既定成見去吸收他們所想要資訊的一方?
餵養資訊是媒體最想做的事,把民眾當成養雞場的飼料雞,灌輸著他們想要給我們的東西,過度簡化的資訊、片段扭曲的訊息如同合成的化學肥料,讓我們外表看似健康強壯,但內在卻無比空洞。
我們首要之急,就是通盤了解,拒絕做雞場的飼料雞。
你可以繼續批判李明翰,繼續幹譙登山獨攀,但你確實有著獨自的見解,而不是複誦媒體所灌輸你的資訊。
你也可以繼續支持李明翰,贊成他對於獨攀的價值觀,但你也得對於這個國家扭曲的登山政策有所了解,進而關心或改變這個環境。
獨攀者
大叔也會是獨攀者的時候,但大部分都不是。
你說,身為獨攀者的一份子當然為李明翰說話。
大叔會說,這當然!!因為這屬於我的權利!
如果某天有人對你加侵門踏戶了,你是直接跪地投降還是誓死抵抗呢?
獨攀並不是甚麼勇氣的代表,更不是甚麼能力的象徵。
他對於登山者而言,不過就是一種選擇罷了。
選擇獨攀的理由很多,取決於個人的價值觀,大叔不曉得李明翰是基於何種價值觀而獨攀,但我支持存在獨攀這個登山的模式,只要你願意為自己負責,如同世上的所有活動一般,只要社會損失先給自己承擔,那登山有甚麼好禁的呢?
興趣是一種選擇,獨攀也只是一種選擇,人生不過就一連串的選擇組合而成。
所謂的好壞精彩,優劣與否,都是眾多選擇下的最後結果,沒人能預料結果是甚麼,我們只能要求當事人為自己選擇下的整個過程負責。
任何事都有它的風險,與駕車肇事一樣,該負甚麼責任就讓當事人去承擔。
兩件事情同等看待,我們該做的應該就是將規則說清楚講明白,而非發生山難就封山,難道吃飯噎到以後就不要吃飯了嗎?
哪怕李明翰真是矯情之人,規則之下他也得拿出這些費用。
但如果李明翰真願意付費,沒有規則沒人能收,他也是莫可奈何。
所以大叔的立場很明白清楚,我贊成獨攀這個模式,不贊成出事就封山,更雙手雙腳贊成登山者要自付救援費用。
但我也期望登山這項活動能被其他沒有參與的人了解,如同我們去掛上彩虹旗那般。
大叔也期許著,台灣人未來對於身邊的每一件事,都如同自身般那樣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