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山域政策監督聯盟「登山活動教育、救難機制及制度保障公聽會聯合新聞稿」

山域政策監督聯盟「登山活動教育、救難機制及制度保障公聽會聯合新聞稿」2016/9/23

台灣是最適合發展登山活動的國家,然而登山活動在今日的台灣社會卻備受爭議,最大的原因,是一些離譜的山難求援案件,讓救難人員疲於奔命,也讓社會觀感不佳。然而在登山界,我們不認同這樣的求援案例,以及出了山難政府就一定要救到人的求援心態,也不認同這些行為是登山者所應有,因為他們連登山者最基本的自我安全管理及風險承擔都沒有做到。

無論是「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或是台中、南投地方政府提出的登山自治條例,都可以看出其立法目的是為了保障人民登山安全,避免浪費社會資源。但我們認為消極的管制措施,無法杜絕山難發生,因為從實務面上看,山的疆界無限,難以控管入山管道,若是以處罰及禁止為手段,只會增加未申請而入山的人數,一旦發生山難意外,行蹤更難掌握,搜救更加困難。唯有從登山教育著手,增加登山者風險控管的意識與能力,才能有效降低山難意外發生,及避免不當的求救事件。

憲法保障人民有遷徙自由及接近自然之權利,在兼顧公眾利益及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我們認為政府單位應該活化登山活動發展的環境。我們不贊成草率制定不完善的登山管制法案。希望政府單位,能夠正視台灣登山活動發展之困境與需求,提出有前瞻性的登山發展政策,才是長遠之計。因此,我們有三大訴求重點:

1. 登山成本自付,健全登山保險
山難發生時,國家基於人道立場有義務搜救,但不需為登山者個人行為完全負責。登山者應自我負責,以自己的能力做最合適的活動。同時,為了合理分散登山者的風險管理成本,應健全目前形同虛設的登山保險制度。

2. 建立專職山搜,告別過勞消防
台灣山地面積達70%,卻沒有專職的山域搜救機構。山難搜救因為地形及氣候,需具備有山域知識,了解登山者行為模式,才能有效制定搜救方案,這些都需要經年累月的訓練,才能培養出專業的山域搜救人員。現今消防人員的工作已經是超額負載的情況下,將山搜任務加諸在消防人員身上,除了人力過勞之外,救難人員也有發生山難的風險,救援效果不彰。

3.普及登山教育,鼓勵親近山林。
登山者自己,才是山難防治的第一道防線。登山教育,才是減少山難事件發生的根本。我們希望政府能夠重視登山教育,從國民教育到社會教育,提供充分的教育資源及管道,讓國人都能夠認識山、了解山、親近山。同時也應讓我們的登山文化更開放及多元發展。

山域政策監督聯盟 2016.09.23
新聞聯絡人 林乙華0918567193 蔡及文0921452769

林乙華(基地營自然探索)、林聿伶(山友)、宋佾俽(中華民國山岳協會)、何英傑(作家)、吳丙坤(山友)、柯正民(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洪振豪(律師)、徐秉正(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莊周敏(小島探險)、耿廣原、姜博仁(野聲環境生態顧問)、郭仁和(北極星嚮導群)、楊志明(野樵生態保育協會)、張曲祥、張家鎔(中央研究院)、張星雯(艾格探險、中華民國山岳嚮導協會)、陳明華(高雄市六龜救難協會飛鷹大隊)、陳慧珊(山瘋戶外)、陳慧諼(山友)、黃延任(百岳登山用品)、黃鈺翔(雪羊視界部落格)、蔡及文(登山補給站、台灣生態登山學校)、蔡日興(山谷登山會)、蔡宇軒(東華大學登山社)、蔡志展(開放地圖)、蔡芷芳(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蔡季成(輔仁大學登山社)、鄭筑云(山友)、詹喬愉(新北義消山搜分隊)、薛克昭(台大登山社)、崔祖錫(登山作家)、鄒修銘(山友)、魏泰域(山瘋戶外)、葉嘉華(山谷登山會)、Bigtree Lee(嚮導)

資料來源:山域政策監督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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