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保育】雲豹在台灣的前世今生(上)
今生
時間拉回到最近阿塱壹部落巡守隊員目擊雲豹,這樣的消息令人振奮,但也因為尚未有影像紀錄,難以證實。這樣的目擊,因為2013年的雲豹絕種報導,在以類似『絕種N年後再現蹤』的新聞標題,引起大眾的關注。對於台灣的雲豹,絕種其實不是一個很好的用詞,因為台灣的雲豹和亞洲雲豹(拉丁學名Neofelis nebulosa)都是同一種,現今也沒有充足的外型、斑紋與遺傳證據顯示有顯著的亞種差異,在2017年冬季IUCN國際自然保育聯盟貓科專家群所出版的貓科動物分類專刊,亦先認定亞洲雲豹為單型種,不再區分亞種,而分布在婆羅洲與蘇門答臘的則是另外一種巽他雲豹(拉丁學名Neofelis diardi)。”台灣雲豹”並非台灣特有或獨有的物種,只是名稱上冠上區域,雲豹並沒有絕種,而是在台灣的雲豹族群很有可能已經區域性滅絕或幾乎消失。我們與許多研究人員和林務局巡山員近20年來在山林中透過各種研究調查計畫架設紅外線自動照相機調查應已超過2500處以上的樣點,從海邊到最高峰玉山,也包括許多杳無人跡的偏遠山林,到現在都還沒有拍到雲豹。是的,我們無法證明沒有了,但國外只需要一二十台自動相機,數百個相機工作天就可以拍到,雲豹在台灣還有的機率很低,或許雲豹還存在某個尚未被調查的小區塊,這樣的小族群,如果我們沒有繼續做任何努力,在未知的未來,最後一隻雲豹可能就在未知的角落孤獨的死去。美國特有亞種佛羅里達山獅在剩下40多隻時,開始受到小族群近親交配的影響,便開始引入其他地區亞種的山獅,來增加基因多樣性以確保存續,歐洲的貓科動物伊比利猞猁在發現只剩下不到100隻時,便開始自野外捕捉個體,積極圈養繁殖,並再引入個體回野外,進行族群強化的再引入復育工作,現在已經讓族群數量增加到近600隻,從極度瀕危脫困到瀕危等級。此次阿塱壹部落傳出目擊雲豹,另外一個可以思考的面向還包括要怎麼積極作為與復育,才能確保雲豹在下個百年還會存續在台灣山林? 而不是讓雲豹在不知不覺中,消失在森林的某個角落,而這樣的工作,需要的是許許多多的跨族群、跨單位、跨領域的合作。
部落的自然主權與雲豹復育
但是,部落和劉老師最想讓大家關心的部落自然主權議題,卻被雲豹新聞的熱潮淹沒了。雲豹在台灣為何會幾乎消失或滅絕? 以狩獵單一因素來韃伐原住民或因而禁止部落的狩獵是偏頗的,相反的,讓雲豹在台灣滅絕或幾乎消失的,不是因為原住民,而是『我們』全體的共業! 數百年來的低地大開發、山區的大伐木,對山林資源的饑渴需求,讓動物沒有了家,也讓部落族人失去了家。
這次阿塱壹部落發出聲明要自主調查雲豹與保育,這種部落發起的為動物做點什麼,有很多很好的經驗可循,譬如,從最早的《多部落野牛復育備忘錄》(1997)到《野牛協定:合作、更新與修復》(2012、2014)的簽署,北美洲原住民的多個部落集結起來,要求政府做出行動:以有效的方法在北美大草原上讓野牛回來。被確認野地已經絕跡一百年的野牛,就這麼在2012年跨部落聯盟的努力下,讓早已看不見的野牛族群回到他們的文化地景,也再次協助活化了生態系,是部落自然主權落實引領生態修復的優秀案例。這樣的協定,不只包括生態層面,條例前3小節表達了部落人群與野牛的關係、協定宗旨與目標、並詳列了協定參與各方的組織與人員;接下來的條例內容有9小節,各節主題分別有關於自然資源利用與保護、文化、經濟、健康、教育、研究、合作、合夥關係與支持、校訂細節。即使這次沒有再發現雲豹,透過類似的,政府與部落簽訂的『雲豹協定』或尊重族語稱作『里谷烙協定』(註5), 雲豹復育野放是否可以是一個修復生態以及恢復部落自然主權的一個新契機? 現在林務局開啟山林保育與永續利用的新篇章,也不再將人抽離山林,在原基法的『知情同意權』規範下,逐步調整過程中與部落的關係或許跌跌撞撞,但相信是在往相同的方向前進,在調整的過程中,需要彼此伸出友誼的雙手。
省思
過往在山林穿梭調查雲豹的過程中,每一次仰望大樹、輕淺小溪浸濕雙足的冰冷透澈、野生動物的驚鴻一瞥、傾頹的部落家屋,對這都曾是雲豹眼中的風景,對照在每一晚宿營火光中原住民夥伴的背影,都越加烙印我們對這一片山林與部落,曾有的掠奪的罪惡感。對於過往在山林中的調查,我們雖有與一些部落友人接觸,但沒有與所有相關部落有充足的互動,我們也深表歉意。不要忘記過去犯過的錯誤,我們必須謙卑和聆聽,嘗試修補關係,一起迎向更美好共同的未來!
註:
1.于詩玄協助撰寫關於”野牛協定”此一段落之部分。
2.感謝鄭勝文提供日文文獻相關資訊。
3.感謝張東君協助翻譯高島春雄文章。
4.感謝國立台灣博物館在相關館藏與數位化的努力。
5.『里谷烙』在魯凱與排灣族語中代表雲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