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燥季節來臨,為加強防範森林火災,提醒民眾如勇於檢舉惡意縱火者,可依森林保護辦法給予獎金或獎狀,獎金部分最高可達新臺幣一百萬元。
有鑑於近年全球氣候異常現象明顯,乾濕分明,臺灣每年10月至隔年4月期間,氣候乾燥為森林火災好發季節,加上108年元旦及春節連續假期,旅遊人潮眾多,如引火不慎或疏忽,容易引發森林火災,造成森林資源生態破壞,損害難以彌補。
搶救森林火災須付出龐大人力物力,耗費社會資源,臺東林區管理處請大家共同預防森林火災,事前多一分的預防準備,就能減少一分損害。依據森林保護辦法第35條規定:向森林保護機關或消防機關舉發擅自於森林區域或森林保護區內引火,因而查獲行為人者,得發給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獎金或獎狀。最先通報發生森林火災者,發給新臺幣五千元以下之獎金或獎狀。另森林保護辦法第34條規定,舉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因而查獲犯罪行為人,經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者,獎金得提高至新臺幣一百萬元。
發現森林火災通報專線:0800-000-930(0800-您您您-救山林)、0800-057-930(0800-林務局-救山林)。
通報、舉發森林火災有獎金可領(圖/台東林區管理處)
通報、舉發森林火災有獎金可領(圖/台東林區管理處)
通報、舉發森林火災有獎金可領(圖/台東林區管理處)
通報、舉發森林火災有獎金可領(圖/台東林區管理處)
資料來源:台東林區管理處
看完後我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