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降低人熊衝突之處理原則(三)

作者:John J. Beecham(IUCN-BSG人熊衝突專家團隊主席);翻譯:台灣黑熊保育協會

全球有數百萬的人住在鄰近熊出沒的區域,但並未產生衝突。不過,只要有人熊衝突在,管理當局與大眾就應該考慮因應之道,讓眼前的問題獲得改善,也讓未來問題再發生的機會與嚴重性盡可能降低。有效的長期人熊衝突解決法必須運用那些可以整合人與熊之需求和行為的辦法、技術與工具,也就是要能正本清源。這些方法可能是直接介入干預(用以降低衝突之嚴重性或頻度),間接介入干預(目標在提高人們對衝突的容忍度),或是結合以上二者(見表1)。


1.以人為導向的人熊衝突解決法:

• 教育與認識—改變人類行為往往是降低人熊衝突策略的一項重要元素。這必須要靠集體的社區行動,可能要先找出改變的障礙以及鼓勵採取新方法。在找出可能解決人熊衝突方法這一過程中,就要讓相關的人參與,這是很重要的,而增進人們對熊之生態習性以及人熊衝突根本原因之瞭解的教育與認識,也同樣重要。這些方案應該要參考並藉助社會科學與風險評估分析。
• 避免負面邂逅—與熊邂逅乃至造成人類傷亡,這種狀況通常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對熊的行為與生態習性有更多瞭解,並且遵守在熊棲地內安全地生活、工作與娛樂的一些簡單易懂的原則。

• 移除熊的吸引物—很多人熊衝突最簡單的解決方法就是移除衝突區附近會吸引熊的東西,例如家畜屍體、人類食物、餵鳥食器、寵物食物、養蜂場、果樹,或者採取更有效的垃圾管理。

• 直接補償—熊所造成的損失可以考慮透過實物或現金予以直接補償。政府以及受到人熊衝突影響的人,應該分攤財務負擔。如果人熊衝突的負擔完全由政府一方負責,人們通常就不會有動機自己一開始就採取降低衝突的措施。相反地,如果負擔都在受影響個人這一方,那麼他們對熊的態度會不斷地趨於負面,最終反而有礙保育的努力。通常直接補償的作法只是治標,而非治本,所以應該跟其他方法一併運用。

• 間接補償—提高野生熊隻的價值會有助於提升人們對衝突的容忍度,間接地促進熊的保育。作法上,對那些保護熊的棲地或以非危險性方式解決熊之衝突的土地擁有人或使用者,可予以獎勵。例如,直接現金獎勵或對其產品予以認證,間接有助於其產品之促銷。

一隻台灣黑熊去年七月間在台東縣產業道路的身影(攝影者:黃信菖)


2.以熊為導向的人熊衝突解決法:

• 實體屏障—實體的屏障,像是電籬、加高的平台,以及防熊的垃圾桶,這些都是經過證明,能有效防止熊接近其吸引物,像是蜂窩、農作物、家畜、垃圾等。

• 熊隻嚇阻物—有一些工具可以阻卻熊隻接近其吸引物,例如頻閃燈、巨大的噪音、化學劑或家畜看護犬。不過,如果這些吸引物沒有被移除,通常最後這些嚇阻物也會失去阻卻的效力。

• 嫌惡行為之制約—不斷地制約熊,使其避免與人、人類居住處、與人類食物來源接觸,可以讓熊對某些特定地區或食物種類產生趨避,因而提高牠們對人類的警覺。這類的制約進行方式,通常就是運用不斷重複的負面(威嚇、不舒服、或痛苦的)刺激(例如,爆竹、橡膠子彈、放狗追、會引發嘔吐或腹瀉的化學劑等)。

• 熊族群之管理—當非危險性的做法無效,或者不符實際狀況所需時,可以利用控制式撲殺(controlled culling)或嚴格管制的狩獵來降低熊隻數目,而不會傷及族群的存續性。不過,政府應該考慮這種方法的幾個潛在後果:(1)過度的定期捕殺會有風險,尤其有關族群的科學資訊極少時,以及(2)整體大眾可能視此為不必要的趕殺,而導致負面的反應。

• 棲地管理—熊會被人類食物吸引,特別當自然食物供應缺乏時,這可能導因於天然環境的變動,或是棲地品質的退化。要降低靠近人類居住地的食物來源對熊的吸引力,可以透過整體改善熊的棲地,具體上則可改善主要覓食區的狀況(提供果樹與灌叢、可食用草木、垃圾穀物,以及一些動物屍體)。

• 衝突動物的移除—在某些情形下,可能需要將熊補抓起來,從其被視為不斷地引發衝突之處,移除到遠離衝突區的地方,或者將其放置於適合的監禁環境下,或者人道安樂死。

※本文與合作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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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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