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自己的步道自己救、翻轉步道的想像

圖、文/千里步道鋪面調查小組
 

台北市翠山步道有一群很棒的守護者,由於當地社區居民在參與荒野保護協會的解說活動,認識到維持天然土徑對自然生境的多樣之美的重要,因而積極向市政府認養步道,進行環境教育並守護天然步道,這群親子參與的社區夥伴們有別於一般印象中的社區居民,不是去找里長議員要設路燈、鋪水泥、除草,而是辦生態解說,說服更多居民與政府單位瞭解,沒有路燈的夜間觀察、沒有水泥造成棲地切割、維持路邊植被,在社區附近就可以觀察到螢火蟲、蛇,萬物也愛與人共用這座里山、這條步道,他們是「自己步道自己救」的典範。

但最近他們遇到一個難題,進而向千里步道協會尋求協助和解答。這難題是:由於天然土徑的步道遇雨不免溼滑泥濘,社區裡有熱心居民主動捐助碎石,用卡車載到步道口準備鋪設;但認養翠山步道的夥伴們擔心這樣就不能維持自然,因此有山友提議應該鋪設木屑,讓步道表面不再泥濘,腐爛了還可以回歸自然。

您能否判斷,這兩種鋪面到底何者較好?

 

關鍵在「水」而非「鋪面」

泥濘的關鍵在「水」!解法是:將步道面修整出適當坡度,導引逕流水更快離開步道表面,並將低窪處的底層土壤,換成不同粒徑的碎石加以夯壓,增加透水性,再覆以當地的乾燥土壤重複夯實。當步道保持透水與乾燥,若真有疏伐木攪碎成粒徑較大的木屑鋪於步道上層時,才不會因為容易腐爛而成為另一個積水的因子,以真正解決泥濘的問題,同時兼顧行走的舒適、景觀的自然融入。

一旦發現問題根源不在表象,而開始探究成因時,構成今日雙北郊山步道各種「步道奇觀」的現象才有機會翻轉。同樣的,造成步道水泥化的現象還有許多宏觀、結構、制度邏輯的問題,必須進一步向下挖掘,才能從根本解決水泥步道不斷成長的各種「侵山」行為。

 

步道過度建設 加劇外部成本

水泥步道的「過度建設」已經是環境議題,台灣的人均水泥消耗量居全球第二位,為世界平均值的5.2倍。而水泥材料從生產、運輸到棄置的生命週期,不斷製造二氧化碳,粗估每公噸水泥將排放880公斤二氧化碳。此外,水泥覆蓋範圍不僅止於鋪面,還擴及周邊河溝,進一步造成土地缺乏保水環境,加劇熱島效應與災害。

除了水泥步道,根據實地調查,雙北市包括棧道、碎石、枕木、階梯等非天然步道總長達290公里,姑且不論步道建設經費有多麼龐大,因步道設置了設施而必須不斷投入的維護成本根本無法估算;以目前台北市政府每年編列上億元步道及遊憩工程費用,尚無法因應頻繁的損壞,如今政府債台高築,若公共工程又造成自然環境與景觀美質不可回復的破壞,後代子孫所要面對的將是經濟與環境雙重負債的悲慘世界!

 

政府預算配置的根本問題

進一步分析公部門的預算結構會發現,目前政府編列預算的慣例,資本門比經常門為7:3,若要提高經營管理維護所需的費用,就必須先擴張資本門的預算,結果導致偏重硬體工程的問題。雙北市列管步道總計長達460公里,加上市民遊憩需求日益提高,一則對郊山生態產生龐大壓力,二則維護管理成本也相當沉重,卻受限於預算結構的配置。

透過千里步道鋪面調查小組的實地訪查與討論,我們認為應加強日常性的維護管理,以及整體規劃、環境教育、解說服務等功能,從根源改變預算比例偏重硬體的現況,理想狀態甚至應該讓經常門高過資本門,用於個別步道的資源調查、分級分區之管理、步道環境教育等工作。

 

步道工程思維有待扭轉

前台北市交通局長濮大威先生曾經在千里步道智庫沙龍分享道:「在城市裡,步行是權利;在自然裡,走路是特權。」意思是,人類在自然環境中是過客,但人們往往反客為主,認為改造自然使人便於行走是應有權利,進而將城市裡的舒適、方便、安全帶入山林,甚至訴諸法規制度保障這種權利。

於是,不斷發生民眾在步道上不慎受傷、訴諸國家賠償,加上法官連落石砸傷人都會判處公務員疏失,也導致護欄、告示等設施不斷增加,或者乾脆封山,無助於戶外活動教育的推廣。步道不斷硬體化的原因,還有部份來自於步道工程的營建、維護經費編列於資本門,因此政府主計單位以設施認定步道,必須納入財產列管,凡此皆促使步道不斷朝向硬體化,無法順應自然的變化。

此外,步道系統並不自外於生態環境,必須考量自然的多變、棲地的完整,但工程發包體系限定了「技師」的資格,但現有的技師訓練缺乏生態學科與景觀美學視野,使得應該適應自然而有高度彈性與變化的步道,變得非常僵化、「孔固力」。

步道專業不能只會計算人工物的結構安全係數,理想上更應具備了解生態、模仿自然的能力,而擁有較完整生態觀與戶外經驗的景觀專業訓練,卻因現有技師社群的專業壟斷,使《景觀法》的立法長期難以突破,導致「景觀師」無法取得技師資格,在步道工程體系下遭到制度性的排除。

 

強化民主對話與公民參與

在翠山步道的案例裡,對步道不同的看法是透過面對面、現地勘查的溝通討論,逐漸達成對步道的共同想像。步道本身不僅是屬於「我家後院」的社區議題,與天際線、日照權等概念類似,都是共有的公共財,不能因一己之用而減損他人共享的權利。而政府單位及專業社群對步道空間的營造,亦應當重視民主對話,盡可能引進公民團體、在地居民參與討論,讓使用者觀點,也就是所謂的「俗民」也能前期參與規劃設計。

登山者則應時時反思、考量減輕進入自然所造成的影響與傷害,甚至進一步採取程度不等的公民守護行動,例如:參加步道學課程,成為散播天然步道觀念的種子;響應台灣步道日,在這一天為喜愛的步道做一件有意義的行動;或是加入郊山鋪面守護的網絡,時時協助通報與更新鋪面調查的資料庫,遇到不當工程破壞進行監督;乃至在手作步道專業社群的帶領下,挽起袖子、彎下腰,為步道維護盡一份力量。

更多人開始行動,自己的步道自己救,就有機會改變迷思,除了保存天然步道,甚至能讓其他不當的人為設施,逐漸退出自然,翻轉步道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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