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變色花蓮溪


採訪/撰稿  張岱屏
攝影/剪輯  陳忠峰
 

花蓮溪出海口,被人稱為大山、大川與大海的交界,是東海岸野鳥的重要棲息地,因為生態資源豐富,不但被政府核定為「國家級重要溼地」,也在此劃設「花蓮溪口自然生態保護區」。但是緊鄰保護區的中華紙漿廠,長達四十五年不斷排放污水,流經保安林地、流到花蓮溪,讓溪流與溼地,失去了原本的顏色…

老花蓮人都記得,民國50年代,花蓮溪口魚貨繁盛,上百支釣竿齊聚的盛況。民國57年中華紙漿建廠、59年開始營運,花蓮溪出海口的生態,也開始改變。

其實早在民國77年,花蓮漁民就曾經發動近千人的遊行,圍廠抗議中華紙漿污染海域。四十年來,中華紙漿的污水加廢氣,對花蓮人而言,早已是見怪不怪、無可奈何的一件事。今年12月,高雄市環保局對大廠日月光開出了第一槍,中華紙漿這個長久沉痾,才因為媒體報導,又浮上檯面。

在民國101年,中華紙漿因為民眾檢舉及稽查,被花蓮縣環保局開罰過五次,其中兩次是廢氣超標,三次是廢水超標,污水部分共裁罰35萬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則是在今年11月委託環檢公司,在污水流經保安林的部分,進行採樣檢測,結果PH值高達9.7,不符合標準,化學需氧量等數據,也都跟華紙自行檢測的結果有很大差異。然而花蓮縣環保局卻反駁,不管是工廠廢水排放口或下游的花蓮溪,近幾次檢測結果都合乎標準。

對於污染超標的認定,林務局與花蓮縣環保局各唱各的調,但林務局花蓮林管處指出,更嚴重的是,中華紙漿長期排放污水到國有保安林土地,導致附近林木不易生長,影響保安林及河川生態。

林務局在民國98年,曾經核准中華紙漿使用保安林地,直到今年才發現,當年的核准違反了森林法跟國有財產法中,國有林地應以公益使用為原則的規定,於是在今年5月1日撤銷許可,並懲處失職人員,同時給華紙三個月緩衝時間處理污水問題。然而中華紙漿仍持續排放污水,林務局向華紙提出刑事與民事訴訟,民事部分一審判決林務局勝訴。而當地居民釋楊悟空,則是在今年4月狀告華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12月18日花蓮地檢署開第一次偵查庭,19日檢察官到現場調查。

中華紙漿每天排放污水量達52000噸左右,廠區內有20口地下水井,供給紙漿生產與廢水處理。檢察官將進一步確認紙廠的抽水量和出水量是否符合。檢察官也發現,紙廠連接廠外的圍牆下方,有三條管路,華紙澄清這些管線有些已經廢棄或另有用途,並不是暗管。

釋楊悟空則提供照片,指華紙曾疑似漂白劑外洩,導致下游溪水變成綠色。中華紙漿則反駁,自己的污水處理沒有問題,並控告釋楊悟空毀謗。雖然華紙認為廠區的污水排放都符合現行法令標準,但居民認為,法令標準與民眾感受落差太大。

除了污水問題外,華紙的空氣污染問題,也令人詬病。雖然華紙指出,近年來已投資三億進行空污改善,臭味比十多年前好很多,但周遭居民指出,華紙常常利用夜間或下雨天排放臭氣,感覺很不舒服。

花蓮溪口是東海岸重要的保護區,當地居民賴老師表示,花蓮既然要觀光立縣,地方政府就應該好好面對紙廠污染的問題。

中華紙漿污水議題繼續延燒,如今不但華紙與民眾互告,花蓮縣環保局也控告林務局花蓮林管處副處長黃麗萍毀謗。然而中華紙漿在花蓮設廠四十餘年,佔用保安林的問題,為何現在才看見?對重要溼地與保護區造成的污染,為何遲遲無法解決?花蓮人的無奈,真的如同溪水一般,說也說不清。

本文轉載自公共電視「我們的島」第739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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