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保育同樣是我們在乎的最高價值-對聯合報讀者投書「林業振興 卻毀滅珍稀植群」的說明

104日林奐慶先生投書關切台東達仁鄉安朔國有林地的珍稀殼斗科植物將因伐採而消失,林務局要特別澄清,該林地狀況因為不符合造林獎勵金申請要件,獎勵金的申請並未被核准;林務局也並未同意林農所提出的10公頃皆伐申請;林地上的珍稀植物及其棲地,也會在實地調查後妥善保留。

事實上,投書所指林地以往從未經林務局輔導造林,亦非本局人工林產業振興的推動區域。其原是林農早期向前國有財產局合法承租的造林地,民國65年曾由林農進行全面皆伐,改植樟樹、楓香等造林樹種,但因疏於撫育,已遭包括林君所關切的浸水營石櫟等許多其它樹種入侵生長,形成次生林樣態。該林地在15年前才由國有財產局移由林務局管轄,林務局也同時承接原契約保障承租人的合法地上物處分權。

承租林農去年曾向台東林管處提出獎勵造林及租地林木伐採申請,前者因林地已成為次生林,因而未獲准;後者原已核准並開始伐採,但林管處在接獲林君反應有珍稀植物後,即請林農暫停作業並邀集學者現勘討論。由於林農依契約本即擁有林木處分權,翻遍現有法規也無法禁止其採伐,但經由台東林管處積極勸說,林農也認同保育,最後同意將區內浸水營石櫟週圍5公尺範圍內之植群皆予保留。

至於林君說政府可以給予林農金錢補償,收回租地自營,但租地補償收回的先決條件是,須由業主申請,若無違規情事,政府無法強制收回。在本局數次邀請林農懇談後,林農仍希望持續營林;由於該林農承租國有林地面積達一百公頃,本局為了確保其未來經營能兼顧保育,因而在去年11月邀請屏東科技大學輔導林農,將導入國際森林永續經營認證(FSC)標準,擬具符合永續的森林經營計畫,後續將進行林木調查,避開珍稀動植物棲地,林管處也將依此原則審核伐採申請,不會因此造成珍稀動植物滅絕。

林木是可再生資源,林務局推動人工林產業振興,除了資源永續利用,也是為了減少對來自熱帶天然林進口木材的倚賴,以善盡國際社會責任。一個永續經營,審慎執行輪伐的林場,也可以是珍稀動植物的棲地;林務局推動的國土生態綠網計畫中,友善林場就是預設的重要網絡節點。

我們理解愛好自然的朋友對林木砍伐的疑慮,但生物多樣性保育也是我們在乎的最高價值。雖然因為林業技術斷層已久,同仁因為生疏偶有無心失誤,但我們會持續致力完備法規,導入友善環境的作業規範與現代化的作業技術,也會積極與各方權益人溝通對話,永續利用資源,實踐保育真諦。

左一大公農牧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左二屏東科技大學陳朝圳老師、右二工作站主任吳文雄及右一林務局陳麗玉科長至現場會勘(圖/林務局)

林地現勘(圖/林務局)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看完後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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