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新北市發布高溫黃色燈號 消防局提醒民眾預防熱傷害
2018-07-06 14:51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中央氣象局今日發布新北市高溫黃色燈號,氣溫已達攝氏36度,新北市消防局提醒民眾預防高溫熱傷害有3保:「保持涼爽、保持喝水、保持警覺」,並留意家中長者狀況,若發現有身體不適情形,請立即撥打119電話求助。
新北市長朱立倫指出,因應中央氣象局發布的高溫資訊,新北市府已於上午10時在各個公共場所執行防熱宣導措施,提醒市民保持警覺,提醒市民以下事項:
一、 保持涼爽,外出時請穿著輕便透氣衣服、太陽眼鏡、寬邊帽及防曬乳,並避免進行長時間劇烈運動。
二、 窗邊請加裝窗簾,切勿將幼兒或老人獨自留在車內。
三、 請適時關懷老人、小孩及弱勢族群健康,室內保持通風及涼爽,適時採取降溫措施。
四、 定時補充水分,每天至少喝下八杯白開水,不可喝冰水及酒精性飲料以避免遭受危害。
五、 保持警覺,請使用溫度計監測室內溫度,應避免在上午10點到下午2點出門及戶外活動。
六、 請雇主適時安排防熱傷害相關課程,避免員工遭受職業傷害。
七、 戶外工作者及運動員應隨時留意自身及身邊同事狀況,適當休息及喝水。
八、 隨時注意氣象局發布天氣預報,戶外活動應避開高溫日期。
九、 體溫調節能力較差之年長族群,應前往通風或有空調設備之場所避暑。
十、 高血壓或心血管相關慢性病患,如發生氣喘、胸悶痛或心跳快情況,務必迅速離開高溫環境、設法降低體溫並迅速就醫。
消防局呼籲民眾在外活動(工作)期間,應多補充水份與電解質,避免曝曬於高溫環境,如發現身體疑似出現熱傷害徵兆時,如體溫升高、皮膚乾熱變紅、心跳加速後,出現抽筋經攣、噁心嘔吐、頭暈昏迷、神智混亂或無法流汗等嚴重症狀,務必進行急救5步驟:「陰涼、脫衣、散熱、喝水、送醫」,或撥打119求助。

